一步。
他身后延展着紫蓝交融的暮色,晚霞如浸染的宣纸在天际铺陈,将流云勾勒成绚丽的锦缎。
粉色的发丝在暮色中泛着柔和的光,与天边的最后一抹霞光交相辉映。
陈醒穿着最简单的装扮,连妆都没有化,却令挪不开眼。
看吧,他就说,在舞台上的陈醒是耀眼的。
陈醒单手扶着立麦,目光扫过台下观众,笑着说:“感谢新锐乐队的几位老师们愿意借用场地并且给予帮助,能让我和我们乐队的主唱菜菜女士给大家唱几首歌。”
旁边抱着吉他的徐媛彩对大家点了一下头。
底下有年轻人在喊:“帅哥你的粉发好帅!”
陈醒摸了一下自己头发,笑了笑。
“这个是假发啦,因为我大学的时候是粉发,那个人遗憾错过了我大学的四年,你们说我该怎么安慰他呢?”陈醒拿起麦克风,弯腰对准底下的观众。
年轻小哥对着麦克风说:“发红包。”
旁边的女生说:“代他上班!”
全场爆发出阵阵笑声,连乐队成员都忍俊不禁,鼓手低头笑起来。
夏唤铭身旁传来赵星宇的笑声:“哈哈哈,这个说错过的人是谁啊,说的好文艺啊好好笑!”
夏唤铭沉默不语,依旧岿然不动地站着。
紧握手机的右手垂落在裤口,手机显示屏再次息屏。
夏唤铭用灼灼目光地凝望台上说话的人。
“既然我是歌手,那当然是让他回到那个时候,让他来听我们的live了。”
“所以接下来我们要唱的歌曲是,他喜欢的歌《我在青山湖》。”
他看着那个人用手指轻轻敲击麦克风架,金属碰撞声荡开,声音透过音响清晰地传来。
随后目光穿越熙攘人群,准确无误地与他对视。
聚光灯突然刺破暮色,将整个舞台照得如同白昼的同时——
如月光般的钢琴声随着海浪声,向他倾泻而来。
所有的音符都在诉说着同一件事实。
他再一次,不可阻挡地喜欢上了陈醒。
第74章 花有尽 现在好多了吧。
离岛那天,前夜的雨水还未干透,路面泛着湿漉漉的光泽。
清晨的大巴车上众人都在补觉,唯独陈醒睁着眼睛毫无睡意。
一想到即将要乘坐渡轮,他的胃部已经开始隐隐作痛了。
正难受时,一只温热的手掌突然覆上他的手背,他转头望向夏唤铭。
戴着黑色口罩的夏唤铭正专注地凝视着他,声音透过布料闷闷传来:“别担心,你到时候是不舒服了尽管吐出来,我在的。”
“唉,”陈醒轻轻叹气,他就是这样才睡不着,老是要麻烦别人照顾他,“又要麻烦你照顾我。”
夏唤铭的手指轻轻穿过他的发丝,帮他梳刘海:“你昨天给我这么大的惊喜,这点算什么呢?”
昨天的演唱会堪称完美。
陈醒和菜菜总共唱了三首,三首结束后大家都不想让他们下去。于是陈醒与新锐乐队主唱合唱了《红日》,直接将气氛推向高潮,全场观众几乎要跟着节奏跃动起来。
但夏唤铭最钟情的,始终是最初那首《我在青山湖》。
因为那是送给他的歌。
夏唤铭想到那晚的海风就无比舒适,笑道:“我没想到你是去商量舞台的事情了,我还以为你在厕所走丢了。”
陈醒后来看手机,才发现夏唤铭给他发了很多消息。
一想到夏唤铭在人群中纳闷的样子,陈醒就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:“哈哈哈,反正这样一来,就算我们不是大学同学,你也没有遗憾了吧。什么错过四年,不要这么说。我们现在重新认识了,只要认识了,那就为时不晚,对吧。”
陈醒冲夏唤铭眨巴眼睛,这番真挚的话,让夏唤铭在心里念念着。
夏唤铭揉着陈醒的小拇指,轻笑一声:“重新,就像我们很早之前见过一样。”
“就是很早之前认识过啊,”陈醒小声地说,“只是那个时候的你还不认识我。”
夏唤铭凑近,肩膀蹭着陈醒的肩膀:“你说什么?”
“真没想到我们能成为朋友,”陈醒眨巴着眼睛,认真地说,“我在首映的时候都没想到我们会成为朋友,我当初也只是想让你记得我而已。”
“哈哈哈哈。”夏唤铭说,“这只能说是缘分了。”
到了港口,大家依次走下大巴车,从底下取出行李。
如果仔细看,就能发现“盒饭没盖”组的行李箱上,都挂有那天的蔷薇花——
徐媛彩认为这束花即使枯萎了也别有意境,就用别针绑了起来,外面包着一层剪开来的牛皮纸,这样可以防止花瓣到处乱飞。
大家觉得这个办法极妙,而且还像队徽似的,于是一人一朵地分完了。
在上船之前,陈醒找到马蒂斯,兴致勃勃地